法規名稱: 基隆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2月22日

條文關聯

  投資人依本自治條例申請獎勵優惠措施,經查明有虛報情事、提供不實
  之證明文件申請者、未實際經營原申請產業項目及違反本自治條例之規
  定者,除撤銷獎勵優惠措施外,並依稅捐相關規定追補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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