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14
人,瀏覽人次:
96450707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市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設置機關應訂定管理維護計畫,維持系統正常運作,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 ,使所屬管理人及代理人熟悉系統操作、管理、技術及相關法令規定等。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