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備齊成果報告一式三份、同意補助項目之支出憑證、銀行帳號、領 據等函送本府,並據以辦理核銷程序。 前項成果報告應含金門拍攝內容、露出成效分析及客觀、可見之成效記錄 。 本府得視個案性質一次或分次核撥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