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人將所產出之附表二所列廢棄物,送至同一法人之其他分廠(場)進 行處理或再利用者,得檢具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事業自行處 理事業廢棄物許可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得於 核定日後以該項廢棄物整治費費額百分之五十申報繳納整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