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暨各機構培育人才方式如左:
  一、在職訓練:歷練本職等各職務之工作及技能。
  二、國內進修: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教人員國內訓練進修要點」
      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三、國外進修、研究、實習及考察:依「公教人員出國進修研究實習要
      點」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四、工作訓練:
    (一)參加公務人員各種訓練。
    (二)應工作需求自行辦理各種進修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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