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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九十二條
林地之估價,得視林木之成長情形而分別採取比較法、收益法及成本法 估計之。於採成本法估價時,其總費用之計算,應考量造林費、林地改 良費及道路開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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