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及各機構人事人員分別按下列方式予以在職訓練:
  一、工作輔導:指派資深人員輔導新進人員進入狀況及瞭解法規(比照
      實習考核規定辦理)。
  二、工作互調:輪換不同工作,期能瞭解全盤業務,以培育通才,並利
      業務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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