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鐵路或大眾捷運業務需要,遷移在鐵路或大眾捷運用地內桿線或穿越鐵 路路基埋設管線之設置時,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本公司桿(塔)線建於鐵路或大眾捷運用地內,或穿越鐵路路基埋設 之管線,遷移工料費由雙方各半負擔。 二、本公司桿(塔)線未建於鐵路或大眾捷運用地內,且高度符合標準時 ,遷移工料費由鐵路與大眾捷運機構全數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