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中央控制區間因工作需要,解鎖之電動轉轍器復鎖前,站長應先確認調
  車工作業已完畢或中止,俟調車車輛確已駛離站端軌道電路後,始得報
  請調度員復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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