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公共開放空間系統 ﹝§2﹞
第三章 人行空間及步道系統 ﹝§5﹞
第四章 交通運輸系統 ﹝§7﹞
第五章 建築量體配置、高度、造型、色彩及風格 ﹝§11﹞
第六章 環境保護設施配置事項 ﹝§16﹞
第七章 景觀計畫 ﹝§18﹞
第八章 基地排水及透水保水 ﹝§24﹞
第九章 管理維護計畫 ﹝§28﹞
第十章 其他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