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預防措施 ﹝§5﹞
第三章 定罪和執法 ﹝§15﹞
第四章 國際合作 ﹝§43﹞
第五章 追繳資產 ﹝§51﹞
第六章 技術援助和訊息交流 ﹝§60﹞
第七章 實施機制 ﹝§63﹞
第八章 最後條款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