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則 ﹝§1﹞
貳、網路申報作業 ﹝§5﹞
參、繳稅方式 納稅義務人依本要點規定辦理申報,如有應自行繳納稅額得使用下列 方式繳稅;至便利商店繳稅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法定申報期限後 二日二十四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