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意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
配合公庫法於九十八年五月六日修正施行,該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子法對中 央政府特種基金之存儲已有完備規範,爰參酌一般非營業特種基金收支保 管及運用辦法體例,將本條所引「國庫法」修正為「公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