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機房值班人員管理
|
十九、資訊中心應指定專人擔任機房之管理並排定值班人員,值班人員任
務如下:
(一)機房電源、空源與主機之開關及機房門禁之管理。
(二)檢視電腦設備運作,控制機房之各項設備及其清潔維護管理。
(三)填寫機房工作日誌、電腦設備維修記錄表(附件四)、資料備
份記錄表(附件五)及軟硬體設備管制記錄表(附件六)。
(四)記錄各終端使用者所提出之問題(附件七)。
(五)電腦設備或作業系統發生故障無法處理時與電腦公司聯繫處理
。
(六)電腦設備使用順位之督導管制。
(七)資料備份。
(八)操作系統或套裝軟體安裝或更新之督導,並禁止使用未經授權
之套裝軟體。
(九)電腦軟體之裝置、加裝、配線、配電工程之督導。
(十)電腦網路之管理維護。
|
二十、值班人員應準時到班,除切實辦理交接外,並應對所有機器運轉是
否正常及機房整潔予以檢查,並做適當之處理。
|
二十一、值班人員因故未能上班時,應由職務代理人代行各項工作。
|
二十二、值班人員於下班時,應檢查各類電器設備及門窗後始得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