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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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資訊安全政策擬訂
六、各單位應依實際業務需求,訂定單位資訊安全政策,並以書面、電子
    或其他方式告知所屬員工、連線作業之公私機構及提供資訊服務之廠
    商共同遵行。

七、各單位訂定之資訊安全政策,應適時評估,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
    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