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220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37 條,除第12條第2款、第13條第2款及第18條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外, 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0900385061號 令發布,第12條第2款、第13條第2款、第18條條文,定自109年8月10日施 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人事

法規異動

修正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