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財政部臺財稅字第 10304540780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
、第12條、第24條、第32條、第36條之 2、第38條、第63條、第67條、
第74條、第83條、第90條、第94條之1、第95條、第99條、第103條、第
104條、第111條、第116條;增訂第15條之3條文,本次修正發布之第38
條、第67條、第74條、第95條第10款施行時,尚未核課確定之營利事業
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第15條之3、第95條第9
款及第16款,自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