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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須修習中藥課程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03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71年3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36591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 條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1年3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36591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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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中字第1091860623號、教育部臺教 高(五)字第1090072630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條,自發布日施 行(原名稱: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須修習中藥課程標準)
法規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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