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92年12月29日行政院院臺秘字第092009427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
154558號公告第64條所列屬「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
102年1月1日起改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管轄;第65條第1項所列屬財
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之權責事項,自 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臺
北國稅局」管轄)(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5145
1 號公告第64條所列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權責事
項,自102年11月1日起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管轄)(中華
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12條所列屬「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
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