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1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30155687號令修正發布第12
條、第18條、第21條、第22條、第26條、第37條、第40條、第47條、第65
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58355號公告發布
第18條、第22條第 2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
104年1月2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行政
院院臺規字第1070172574號公告發布第44條第 2項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
」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107年4月28
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