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91年11月2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09100507960號
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6條、第11條、第22條、第33條、第55條、第56條
、第58條、第60條、第61條、第72條、第84條、第90條、第92條、第96
條、第101條、第105條、第107條、第108條、第109條、第110條、第11
1條、第112條、第113條;增訂第23條之1、第25條之1、第28條之1、第
49條之1、第54條之1、第64條之1、第90條之1、第104條之1、第 105條
之1、第109條之1、第112條之1、第112條之2;刪除第12條、第 28條、
第30條、第31條、第40條、第88條、第106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