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89年11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8900135090號令修正公布第19條
、第20條、第25條、第28條、第33條之 3、第44條、第49條、第54條、第
59條、第70條、第71條、第74條至第76條、第89條至第91條、第 117條、
第121條、第123條、第125條、第127條、第127條之1至第127條之3、第12
8條至第134條及第136條;增訂第 8條之1、第12條之1、第33條之4、第33
條之5、第42條之1、第45條之1、第47條之2、第47條之3、第51條之1、第
61條之1、第62條之1至第62條之9、第63條之1、第72條之1、第72條之2、
第74條之1、第91條之1、第115條之1、第125條之1、第125條之2、第 127
條之4及第129條之1;刪除第9條、第17條、第63條、第四章章名及第77條
至第86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