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為防制空氣污染、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預防、整治土壤與地下水污
染、防治水污染、推動環境教育工作、降低及管理溫室氣體排放,建立污
染者付費制度,以改善生活環境,促進資源永續發展,特設置環境保護基
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