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經雙方同意,訂立本抵押權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 司同意除臨時住宿費用外就本保險契約之保險金在抵押權人與被保險人 債權債務範圍內,除本附加條款第二條另有約定外,應優先清償抵押權 人之抵押債權,本公司並應直接給付予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