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新莊市公有游泳池收費標準及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新莊市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加強游泳池管理,提昇本市運動風氣及
  休閒品質,特訂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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