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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新莊市公有游泳池收費標準及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2月12日臺北縣新莊市公所(90)北縣莊行字第 62102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12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 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8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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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公告繼續適用二年屆滿;並自 101年12月25日起當 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