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條文關聯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有效管理於本市興建之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
其他民間工程產生之營建賸餘土石方(以下簡稱餘土),以維護公共安全
、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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