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9日

條文關聯

臺南市為廣納及均衡分配各項教育資源,以提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促進
教育健全發展,特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置臺南市地
方教育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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