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4月28日

條文關聯

  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實施本縣平均地權業務,集中運用籌措
  之經費,加強財務收支管理與監督,特依預算法及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
  理準則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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