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增進農民福利及農業發展,平衡農業以
  外產業對土地需求,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分配與利用,達成地利共享,穩
  定農業產銷及價格,均衡農村建設及協助農業之產製貯銷發展與調節等
  目標,特設置花蓮縣農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訂定本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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