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所需保險費,由要保機關負責所屬投保人數統計及編列預算,經由 國防部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招標、訂約後,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 指揮部及各要保機關依保險契約規定,每季辦理繳費作業。
本辦法之辦理方式與要保機關投保人數、預算編列及保費支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