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

條文關聯

本大隊分層負責明細表,分甲表、乙表及丙表。甲表由本大隊擬訂,報本
局轉陳臺南市政府核定;乙表由本大隊擬訂,報本局核定;丙表由本大隊
訂定,報本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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