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51081840A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第4條條文暨編制表,自105年10月2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警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大隊設下列各組、室、中心,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行政組:勤務策(規)劃、研究發展、武器彈藥裝備、通訊器材維修
    保養、財產及車輛管理、治安會報、(分區)刑事會報等事項。
二、督察組:勤務督導、風紀監察、考核、內部管理、員警服務、刑案報
    告紀律、特種勤務警衛、聚眾活動、協勤民力、警察常年訓練及保防
    安全等事項。
三、預防組:治安人口查(察)訪、防制治安顧慮人口再犯、保護管束、
    檢肅不良幫派組織、治安專案、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含攔截圍捕、護
    鈔、超商、加油站)、計程車無線電台治安聯防、刑責區、公益彩券
    統計、保全公司管理、協辦預防犯罪工作等事項。
四、偵查組:犯罪偵查工作之策劃、刑案管制、檢肅槍械、檢肅毒品、肅
    竊業務、當鋪業務、手機及金銀珠寶業管理、易銷贓場所、偽變造或
    冒領車牌、資訊傳播車輛查詢、職業賭博、查緝經濟犯罪、反詐欺業
    務及刑事人員績效考核、查捕逃犯(兵)、汽機車全毀半毀、汽機車
    失竊四聯單、尋獲誤報、機車烙碼、軍司法通緝、通緝(緝獲)輸入
    、刑事偵防犯罪績效報表、治安指標工作(統計)等事項。
五、司法組:刑事法令蒐集、研議、解釋,移送書類審核、刑案通報、管
    制,檢警、軍法機關聯繫協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遺失物、拾得
    物處理、失物查尋專刊、無名屍處理、拘留所管理、違反社會秩序維
    護法及違反第三、四級毒品罰款、起訴判決書、檢警聯繫會報等事項
    。
六、紀錄組:犯罪紀錄運用及犯罪紀錄業務、移送書電子化、刑案資料更
    新更補正、各科室電腦前科素行查詢、素行調查等事項。
七、秘書室:秘書、研考、事務、出納、文書、收發、檔案、工友(駕駛
    )管理、公共關係業務。
八、勤務指揮中心: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與最新治安狀
    況之控制、受理民眾報案、臨時交辦事項分配、通報業務處理及機動
    警網勤務規劃

本大隊下設偵查第一隊至偵查第八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各隊下設分隊、
分隊下設小隊,執行刑事警察工作事項,其所需人員由本大隊總員額內調
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