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編成後,鄉鎮市(區)公所即將已造具之後備軍人編組名冊三份, 填註當選之正副小組長分送警察分局及該鄉鎮市(區)輔導組各一份, 並另造正副小組長名冊編組人數統計表各二份,分送縣(市)政府,團 管區司令部核備,團管區並將編組情形及編組人數統計表,(格式如附 件四),經由師管區轉報軍管區彙呈國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