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辦理新進軍訓教官之遴選,應會同國防部組成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其 任務為審議下列事項: 一、遴選計畫、簡章及其變更。 二、試務協調、變更及停辦。 三、錄取員額及成績基準。 四、其他有關軍訓教官遴選事項。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