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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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檢查時,發現受檢植物感染特定疫病蟲害
,應將疫情通報中央主管機關,並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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