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
三、其他收入。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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