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期貨信託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將基金廣告、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文宣
放置於前開事業以外之提供投資人取得之場所時,不得僅放置基金開戶、
申購或買回申請書件,且該場所之人員亦不得代為收受基金申購或買回申
請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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