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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風險評量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期貨信託事業風險管理制度應涵蓋之風險類別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作業風險、法律風險及其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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