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4月02日

條文關聯

  甄審會各級人員在甄審案件未經核定公布以前,關於甄審案件辦理情形
  及其有關事項,應嚴守秘密,並不得徇私舞弊及有遺漏舛錯情事,違者
  按其情節分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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