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條文關聯

承造人應向營建賸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資訊服務中心)申報
餘土種類、數量及去處;如有運至公共工程之工地處理者,應取得工程主
辦機關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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