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11
人,瀏覽人次:
95602534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獎勵及補償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不得申請補償及得不補償之規定,於本自治條例準 用之。 已受領本自治條例之補償金,如有前項情形或有第六條應扣除之情形者 ,應返還不得受領或應扣除之金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