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報告有左列各款情形者,應予更正: 一、應根據帳簿編製而未根據者。 二、內容與帳簿所載不符者。 三、未依格式編製或內容顯有錯誤者。 四、繕寫計算等錯誤,不依規定更正者。 五、未經規定人員簽名或蓋章者。 六、其他與法令章則不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