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新進軍訓教官之遴選,採甄試方式辦理,經本部會同國防部共同審核報考
人員資格後,由本部辦理甄試擇優錄取。
〔立法理由〕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