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共同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的首頁應記載下列警語提醒投資人投資可能涉及
之風險:「本基金不保證基金之投資收益,基金以往之績效不代表基金日
後之表現,且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投資人應依其自行判斷進行投資。」
共同信託基金之信託財產運用於期貨及衍生性金融商品者,信託業應在該
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其他募集文件中,載明下列警語:「期貨及衍生性金
融商品交易涉及高風險,可能發生受託人之判斷與市場行情走勢不同,而
在短期內產生巨額損失,致共同信託基金之資產淨值銳減,或交易相對人
不履行契約條款而發生損失。」
〔立法理由〕
修正理由同第七條說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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