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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信託業辦理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之行銷訂約資訊揭露及風險管理應行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1月22日財政部臺財融(四)字第 0928010082號函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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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11月1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3003 3104號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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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7月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600244 610號函准予備查修正全文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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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8月10日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託查字第10100006 36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4條、第6條、第9條、第13條、第20 條;增訂第9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 銀票字第10100215810號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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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4年8月6日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託查字第104000068 2號函修正全文20條(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 字第10400154130號函准予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