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17日

條文關聯

  公務人員依法徵服兵役保留職時,在其服役期間,本保險被被保險人之
  保險費,全額由要保機關負擔。
  本保險被保險人依法徵服兵役時,應辦理停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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