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44 人,瀏覽人次:906503931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1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1年5月26日考試院考臺秘(一)字第1919號、行政院臺人政肆第1 484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2條,自71年7月1日起施行並自(配偶)部分先行 辦理,其保險費率訂為 3%。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83年1月26日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第16條、第18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8年9月17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09800072981號令、行政院院 受人給字第09800218112號令會同發布廢止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