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有關預算之編製、執行、會計事務之處理及決算之編報,應依預算
法、審計法、會計法、決算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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