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大學得依大學法之規定,設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就本規程所定
編制員額內調充之。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理由同修正條文第十二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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